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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富國中證紅利指數增強(100032)基本概況

      基金全稱富國天鼎中證紅利指數增強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簡稱富國中證紅利指數增強
      基金代碼100032(前端)、100033(後端)交易所代碼---
      基金類型股票指數型投資風格傳統開放式基金
      發行日期2008年11月27日成立日期2008年11月20日
      成立規模3.418億份資產規模9.75億份(截止至:2013年0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富國基金基金託管人工商銀行
      基金經理人徐幼華成立來分紅每份累計0.40元(3次)
      管理費率1.20%(每年)託管費率0.20%(每年)
      銷售服務費率---最高認購費率1.50%(前端)
      最高申購費率1.50%(前端)最高贖回費率0.60%(前端)
      基金管理費和託管費直接從基金產品中扣除,具體計算方法及費率結構請參見基金《招募說明書》

      本基金爲股票指數增強型基金,其在遵循"程序化指數投資、有限度個股調整、精細化風險管理"原則的基礎上,實現對中證紅利指數的有效跟蹤併力爭實現超越,分享中國經濟長期增長所帶來的收益。

      穩健爲綱,超越爲輔;在完全複製目標指數的基礎上執行有限度的個股調整,在合理控制跟蹤誤差的基礎上追求中長期的超額收益。

      本基金的投資範圍爲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債券、權證以及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本基金將採用"指數化投資爲主、主動性投資爲輔"的投資策略,在完全複製目標指數的基礎上有限度地調整個股,從而最大限度降低由於交易成本造成的股票投資組合相對於目標指數的偏離,併力求投資收益能夠有效跟蹤並適度超越目標指數。 1、指數化投資爲主: 本基金主要採用完全複製目標指數策略,按照成份股在目標指數中的基準權重來構建股票投資組合,從而有效跟蹤目標指數,控制跟蹤誤差,防止出現相對於目標指數的大幅度偏離。 2、主動性投資爲輔: 在指數化投資過程中,由於交易成本的存在,完全複製策略可能很難有效達到擬合目標指數的目的。因此,本基金將主要採用有限度 個股調整策略(主動性投資)對指數化投資進行修正,以求降低由於交易成本導致的對指數跟蹤技術的影響,併力爭適度超越指數,獲取超額收益。 3、對目標指數的跟蹤調整: (1)定期調整 本基金所構建的投資組合將主要根據所跟蹤的目標指數對其成份股的調整而進行相應的跟蹤調整。中證指數委員會原則上每半年審覈一次中證紅利指數成份股。本基金將按照中證紅利指數對成份股及其權重的調整方案,在考慮跟蹤誤差風險的基礎上,對股票投資組合進行相應調整。 (2)不定期調整 根據指數編制規則,當中證紅利指數成份股因增發、送配等股權變動而需進行成份股權重調整時,本基金將根據中證指數公司在股權變動公告日次日發佈的臨時調整決定及其需調整的權重比例,進行相應調整。 調整期間原則上定爲:中證指數公司調整決定公佈日至該股票除權日之前。 4、跟蹤誤差的控制和再平衡調整: 本基金採取"跟蹤誤差"和"跟蹤偏離度"這兩個指標對投資組合進行監控與評估。其中,跟蹤誤差爲核心監控指標,跟蹤偏離度爲輔助監控指標,以求控制投資組合相對於目標指數的偏離風險。

      1、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數最多爲4次,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於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5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者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按除權日的基金份額淨值自動轉爲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 3、基金投資當期出現淨虧損,則不進行收益分配; 4、基金當年收益應先彌補上一年度虧損後,纔可進行當年收益分配; 5、基金收益分配後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初始面值; 6、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7、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90%×中證紅利指數收益率 + 10%×一年期銀行儲蓄存款利率(稅後)

      本基金是一隻股票指數增強型基金,屬於較高預期風險、較高預期收益的證券投資基金品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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