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浪理論基礎知識:波浪理論準則
2018-04-28 10:37 战神GPK777
正常情況下的推動浪,必須滿足三個準則:
(1)浪2不可以回撤浪1的100%以上
(2)浪1、浪3和浪5中,浪3永遠不可能是最小的浪
(3)浪4不能回撤到浪1的領地,浪4不能與浪1重疊。
推動浪中的例外情況,終結楔形浪形態如下,以兩條匯聚線內的楔形出現,仍然可分爲5個子浪
它和推動浪的區別在於:推動浪的子浪本身,也是可以分爲5個子浪的驅動浪。而終結楔形的子作用浪只能分爲3個子浪。
推動浪中,浪4絕不會和浪1重疊,終結楔形中,浪4允許與浪1重疊。而終結楔形之所以稱之爲終結,是因爲它只能出現在大一級波浪模式的終點,也就是下面三個特定位置:
推動浪的第5浪,調整浪中的C浪。終結楔形的市場意義是,市場主趨勢的力量,在推動市場價格進行了大幅度的運動後,已經發生衰竭。
在最後一浪的運動中無法以推動浪的形式進行,只能代以楔形方式震盪上行,並伴隨着成交量的萎縮,最後在投資者的一片看空或者看多聲中,耗盡剩餘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