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貨與現貨指數之間的無風險套利
股指期貨與現貨指數之間的無風險套利 例如:買賣雙方簽訂一份3個月後交割一攬子股票組合的遠期合約,該一攬子股票組合與香港恆生指數構成完全對應,現在市場價值爲75萬港元,對應於恆生指數15200點(恆指期貨合約的乘數爲50港元),比理論指數15124點高76點。假定市場年利率爲6%,且預計一個月後可收到5000元現金紅利。
步驟1:賣出一張恆指期貨合約,成交價位15200點,以6%的年利率貸款75萬港元,買進相應的一攬子股票組合;
步驟2:一個月後,收到5000港元,按6%的年利率貸出;
步驟3:再過兩個月,到交割期。這時在期現兩市同時平倉。(期現交割價格是一致的)
交割時指數不同,結果也有所不同。如下表列示:
表1:期價高估時的套利情況表
情況A | 情況B | 情況C | |
期現交割價 | 15300點 | 15100點 | 14900點 |
期貨盈虧 |
15200-15300=-100點,即虧損5000港元15200-15300= -100點,即虧損5000港元 |
15200-15100=100點,即盈利5000港元 | 15200-14900=300點,即盈利15000港元 |
現貨盈虧 | 15300-15000=300點,即盈利15000港元, 共可收回 765000港元 | 15100-15000=100點,即盈利5000港元,共可收回755000港元 |
14900-15000= -100點,即虧損5000港元,共可收回745000港元 |
期現盈虧合計 | 200點,即10000港元,共可收回760000港元 | 200點,即10000港元,共可收回760000港元 | 200點,即10000港元,共可收回760000港元 |
可見,不管最後交割價高低,該交易者從中可收回的資金數都是相同的760000港元,加上收回貸出的5000港元的本利和5050港元,共計收回資金765050港元;
步驟4:還貸,750000港元3個月的利息爲11250港元,共計需還本利761250港元,則765050-761250=3800港元爲該交易者獲得的淨利潤。正好等於實際期價與理論期價之差(15200-15124)×50港元=3800港元。
說明:
利用期貨實際價格與理論價格不一致,同時在期現兩市進行相反方向交易以套取利潤的交易稱爲Arbitrage。當期價高估時,買進現貨,同時賣出期價,通常叫正向套利;當期價低估時,賣出現貨,買進期貨,叫反向套利。
由於套利是在期現兩市同時進行,將利潤鎖定,不論價格漲跌,都不會有風險,故常將Arbitrage稱爲無風險套利,相應的利潤稱爲無風險利潤。從理論上講,這種套利交易不需資本,因爲資金都是借貸來的,所需支付的利息已經考慮,那麼套利利潤實際上是已經扣除機會成本之後的淨利潤,是無本之利。
如果實際期價既不高估也沒低估,即期價正好等於期貨理論價格,則套利者顯然無法獲取套利利潤。上例中未考慮交易費用、融券問題、利率問題等,實際操作中,會存在無套利區間。在無套利區間,套利交易不但得不到利潤,反而將導致虧損。
假設TC爲所有交易成本的合計數,則:
無套利區間的上界應爲 F(t, T)+TC=S(t)[1+(r-d)*(T-t)/365]+TC;
無套利區間的下界應爲 F(t, T)-TC=S(t)[1+(r-d)*(T-t)/365]-TC
借貸利率差成本與持有期的長度有關,隨持有期減小而減小,當持有期爲零時(即交割日),借貸利率差成本也爲零;而交易費用和市場衝擊成本卻是與持有期時間的長短無關。因此,無套利區間的上下界幅寬主要由交易費用和市場衝擊成本這兩項成本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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