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稱 | 富國可轉換債券證券投資基金 | 基金簡稱 | 富國可轉換債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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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碼 | 100051(前端)、100052(後端) | 交易所代碼 | --- |
基金類型 | 債券型 | 投資風格 | 傳統開放式基金 |
發行日期 | 2010年11月18日 | 成立日期 | 2010年12月08日 |
成立規模 | 42.651億份 | 資產規模 | 23.62億份(截止至:2013年03月31日) |
基金管理人 | 富國基金 | 基金託管人 | 農業銀行 |
基金經理人 | 趙恆毅、陳曙亮 | 成立來分紅 | 每份累計0.00元(0次) |
管理費率 | 0.70%(每年) | 託管費率 | 0.20%(每年) |
銷售服務費率 | --- | 最高認購費率 | 0.60%(前端) |
最高申購費率 | 0.80%(前端) | 最高贖回費率 | 0.10%(前端) |
本基金主要利用可轉債品種兼具債券和股票的特性,通過將“自上而下”宏觀分析與“自下而上”個券選配有效結合,力爭在鎖定投資組合下方風險的基礎上實現基金資產的長期穩定增值。
堅持價值投資,強調自下而上,突出研究爲本,講求風險控制。
本基金將投資於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債券、權證以及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所投資的固定收益類資產包括國債、央行票據、金融債、企業債、公司債、短期融資券、次級債、資產證券化產品、可轉債(含分離交易可轉債)和回購等;本基金可參與一級市場新股申購或增發新股,也可在二級市場上投資股票、權證等權益類證券,但二級市場的股票僅限於傳統可轉債對應的標的股票以及分離交易可轉債發行人發行的股票。。
1、投資策略 本基金主要投資於可轉債品種,一方面通過利用可轉債的債券特性,強調收益的安全性與穩定性,另一方面利用可轉債的股票特性(內含股票期權),分享股市上漲所產生的較高收益。 (1)自上而下的整體資產配置策略 本基金在合同約定的範圍內實施穩健的整體資產配置,通過對國內外宏觀經濟狀況、證券市場走勢、市場利率走勢以及市場資金供求情況、信用風險情況、風險預算和有關法律法規等因素的綜合分析,預測各類資產在長、中、短期內的風險收益特徵,進而在債券類資產、權益類資產以及貨幣類資產之間進行動態配置,確定資產的最優配置比例和相應的風險水平。 (2)自上而下的類屬資產配置策略 本基金在整體資產配置策略的框架下,根據類屬資產的收益率水平、風險來源、市場流動性、利息稅務處理等因素,採取積極的投資策略,定期對投資組合類屬資產進行優化配置,以尋求收益、風險、流動性之間的最佳平衡點。針對固定收益類資產,本基金將市場細分爲可轉債(含傳統可轉債、分離交易可轉債等)、普通債券(含國債、央行票據、金融債、企業債、公司債、短期融資券等)、資產證券化產品三個子市場,其中可轉債根據其市場轉換溢價率及其價格相對標的股票價格的變動情況,將進一步劃分爲偏股型、平衡型和偏債型進行優化配置。 (3)自下而上的明細資產配置策略 本基金採取自下而上的方法挑選個券和個股。在個券選擇方面,本基金將債券的估值水平、剩餘期限、正股基本面、信用風險程度等作爲個券是否能夠納入投資組合的主要考量指標;同時對照本基金的收益要求,進一步考慮正股基本面與可轉債估值水平的配比、普通債券的收益率與剩餘期限的配比等因素;並且根據個券的流動性指標決定投資總量。在個股選擇方面,本基金將採用定性分析與定量分析相結合的方式精選行業地位領先、成長前景向好、估值具有優勢的優質品種。 ① 固定收益類產品投資策略 I.可轉債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積極參與發行條款較好、申購收益較高、公司基本面優秀的可轉債的一級市場申購,上市後根據個券的具體情況做出持有或賣出的決策;同時,本基金將綜合運用多種可轉債投資策略進行二級市場投資操作,在承擔較小風險的前提下獲取較高的投資回報。 (i)傳統可轉債投資策略 傳統可轉債即指可轉換公司債券,其投資者可以在約定的期限內按照事先確定的價格將該債券轉換爲公司普通股。可轉換公司債券同時具備了普通股所不具備的債性和普通債券不具備的股性。當標的股票下跌時,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價格可以受到債券價值的支撐;當標的股票上漲時,可轉換公司債券內含的期權使其可以分享股價上漲帶來的收益。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理論價值應該等於作爲普通公司債券的基礎價值加上內含的轉股期權價值。 ●個券精選策略。本基金將對所有可轉債對應的標的股票進行深入研究,採用定性分析(行業地位、競爭優勢、治理結構、市場開拓、創新能力等)與定量分析(P/B、P/E、PEG、DCF、DDM、NAV等)相結合的方式精選成長性好且估值合理的正股,同時考慮證券市場的環境,並在對應可轉債估值合理的前提下集中投資,以分享正股上漲帶來的收益。 ●買入並持有策略。與股票市場類似,可轉債市場存在着週期性的起伏波動。當股票市場持續下跌時,投資者容易過度悲觀,可轉債的期權價值可能被市場低估,表現爲可轉債的債券溢價率很低。本基金將在信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買入債券溢價率較低的可轉債,並堅持長期持有,以獲取低風險穩定回報。 ●條款博弈策略。通常情況下,可轉債均設有一些特殊條款,如修正條款、回售條款、贖回條款等。修正條款給予發行人向下修正轉股價格的權利,有利於提升可轉債的期權價值,對投資者是一種保護條款,有時甚至能直接推動可轉債價格的上漲;回售條款給予投資者將可轉債回售給發行人的權利,對於投資者有保護作用,回售價格是判斷可轉債安全邊際的重要因素之一;贖回條款給予發行人從投資者處贖回可轉債的權利,如發行人放棄贖回權則會提高可轉債的期權價值。本基金將充分發掘各項條款博弈給可轉債帶來的投資機會。 ●低風險套利策略。由於可轉債可以按照約定的價格轉換爲股票,因此在日常交易過程中會出現可轉債與標的股票之間的套利機會。當可轉債的轉換溢價率爲負時,買入可轉債的同時賣出標的股票可以獲得套利價差;反之,買入標的股票的同時賣出可轉債也可以獲得套利價差。當對可轉債未來的轉換溢價率有比較明確的趨勢判斷時,該種套利策略同樣適用。在日常交易過程中,本基金將密切關注可轉債與標的股票之間的對比關係,恰當的選擇時機進行套利,以增強基金資產組合的收益。 ●分階段投資策略。在可轉債發行和存續的各個階段,由於品種本身的特徵和屬性,可轉債的走勢隨市場環境會呈現出與股票市場正相關或相對獨立的規律,它在大概率上適用於所有可轉債,僅在少數情況下受可轉債的個性影響而不適用。本基金將充分利用可轉債各個階段的特徵,並結合個券的具體情況,適時運用分階段投資策略。 (ii)分離交易可轉債投資策略 分離交易可轉債即指認股權和債券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它是一種附認股權證的公司債,上市後可分離爲純債和認股權證兩部分。分離交易可轉債是債券和股票的混合融資品種,它與傳統可轉債的本質區別在於上市後債券與期權將各自單獨交易。儘管如此,分離交易後的純債和認股權證組合在一起仍然具有傳統可轉債的部分特徵,甚至分離後的純債和標的股票組合在一起也可以構造出類可轉債品種,因爲實踐證明,不論是認股權證還是標的股票,與傳統可轉債內含的期權之間都具有很強的相關性。 分離交易可轉債可以採取與傳統可轉債類似的投資策略。此外,也可以通過調整純債和認股權證或標的股票之間的比例來組合成不同風險收益特徵的類可轉債產品,從而應對不同的市場環境。本基金將對純債和認股權證或標的股票之間的最佳比例進行量化研究,並適時進行動態調整。 II.普通債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主要基於對國家財政政策、貨幣政策的深入分析以及對宏觀經濟的動態跟蹤,在對普通債券的投資過程中,採用久期控制下的主動性投資策略,主要包括:久期控制、期限結構配置、信用風險控制、跨市場套利和相對價值判斷等管理手段,對債券市場、債券收益率曲線以及各種債券價格的變化進行預測,相機而動、積極調整。 (i)久期控制是根據對宏觀經濟發展狀況、金融市場運行特點等因素的分析確定組合的整體久期,有效控制整體資產風險。 (ii)期限結構配置是在確定組合久期後,針對收益率曲線形態特徵確定合理的組合期限結構,包括採用集中策略、兩端策略和梯形策略等,在長期、中期和短期債券間進行動態調整,從長、中、短期債券的相對價格變化中獲利。 (iii)信用風險控制是基金管理人充分利用現有行業與公司研究力量,根據發債主體的經營狀況和現金流等情況對其信用風險進行評估,以此作爲品種選擇的基本依據。 (iv)跨市場套利是根據不同債券市場間的運行規律和風險特性,構建和調整債券資產組合,提高投資收益,實現跨市場套利。 (v)相對價值判斷是根據對同類債券的相對價值判斷,選擇合適的交易時機,增持相對低估、價格將上漲的債券,減持相對高估、價格將下跌的債券。 此外,對於內嵌贖回或回售選擇權的債券,本基金將利用債券市場收益率數據,運用利率模型,計算含贖回或回售選擇權的債券的期權調整利差(OAS),作爲此類債券投資決策的主要依據。 III.資產證券化產品投資策略 資產證券化是將缺乏流動性但能夠產生穩定現金流的資產,通過一定的結構化安排,對資產中的風險與收益進行分離組合,進而轉換成可以出售、流通,並帶有固定收入的證券的過程。資產證券化產品的定價受市場利率、發行條款、標的資產的構成及質量、提前償還率等多種因素影響。 本基金將在基本面分析和債券市場宏觀分析的基礎上,對資產證券化產品的交易結構風險、信用風險、提前償還風險和利率風險等進行分析,採取包括收益率曲線策略、信用利差曲線策略、預期利率波動率策略等積極主動的投資策略,投資於資產證券化產品。 ② 股票投資策略 I.二級市場股票投資策略 本基金可以直接參與二級市場投資的品種僅限於與可轉債相關的股票,包括傳統可轉債對應的標的股票、分離交易可轉債發行人發行的股票。 自上市公司公告董事會通過可轉債發行議案之日起,該股票可進入本基金股票庫;自可轉債摘牌日或上市公司公告取消可轉債議案之日起,本基金必須在60個交易日內賣出對應股票。 本基金參與二級市場的股票投資與可轉債的研究和投資緊密相聯,重點投資於行業地位領先、成長前景向好、估值具有優勢的股票品種,以及有利於可轉債套利、純債和標的股票構造類可轉債組合等投資策略的執行的股票品種。 此外,本基金將充分利用標的股票在可轉債發行及存續的各個階段呈現出的不同特徵,積極參與標的股票在各個階段的投資機會。 在個股選擇過程中,本基金主要採取自下而上的投資策略,借鑑國外的投資管理經驗,結合國內市場的特徵,採用基本面研究與數量化分析相結合的方法,對以下三類上市公司進行重點投資: (i)現金流充沛、行業競爭優勢明顯、具有良好的現金分紅紀錄或現金分紅潛力的優質上市公司; (ii)投資價值明顯被市場低估的上市公司; (iii)未來盈利水平具有明顯增長潛力且估值合理的上市公司。 II.一級市場新股申購策略 本基金將深入研究首次公開發行(IPO)股票及增發新股的上市公司基本面,挖掘公司的內在價值,根據當時股票市場整體投資環境及定價水平,發行折價水平及一、二級市場間資金供求關係,在有效控制風險的前提下制定相應的新股申購策略。對通過新股申購獲得的股票,本基金將在其上市流通之日起60個交易日內賣出。 ③ 權證投資策略 在確保與基金投資目標一致以及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本基金可適度進行謹慎的權證投資。基金對權證投資的目標首先是與純債組合構造類可轉債產品,其次是謀求基金資產的穩定增值。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2.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數最多爲12次,每份基金份額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於收益分配基準日每份基金份額可供分配利潤的25%;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3.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淨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能低於面值; 4.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爲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基金份額持有人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自動轉爲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 5. 基金紅利發放日距離收益分配基準日(即可供分配利潤計算截止日)的時間不得超過15個工作日; 6.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天相轉債指數收益率×60%+滬深300指數收益率×20%+中債綜合指數收益率×20%。
本基金爲債券型基金,屬於證券投資基金中風險較低的品種,其預期風險與預期收益高於貨幣市場基金,低於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資於可轉換債券,在債券型基金中屬於風險水平相對較高的投資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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